也許是因為常常使用第一人稱寫作的關係,除了筆名的由來之外,最常被問起的問題就是:我寫的故事是親身經歷嗎?
關於這個問題,我相信大部份的創作者都是一樣的答案,小說裡寫的劇情多半是虛構,不過故事中人物的思想、哲理的反思等等,則大多是來自於真實人生。
還有一個現象,在愛情故事裡,男性作者所寫的女主角,以及女性作者所寫的男主角,有很大的機率都是作者自己心目中的理想情人形象。尤其以第一人稱觀點寫作時更是如此。
當然這只是我自己的感覺,至於痞子蔡是不是最愛像輕舞飛揚那樣聰明伶俐、擅長互相吐槽的俏皮美女?又或者倪匡是否獨鍾像白素這種智慧過人又充滿女人味的知性美女?這或許只有他們自己知道吧。
文字是心靈的延伸,即使是寫小說,我相信都可以從字裡行間,找到某些脈絡和軌跡,通往作者的心靈。至於小說中的情節是否為作者的真實經歷?我自己看小說時,從來不關心這些,我只在意這部小說好不好看?吸不吸引我?故事裡的人物有沒有激起我的共鳴等等。
昨天跟今天兩天,連續被問了三次『你寫的是你的親身經歷嗎』,所以忍不住寫了這篇文章,以後再被問起,就乾脆請他們直接上來看了。
被讀者追問所謂麻將世家裡的細節,這種感覺真是難以形容。
話說回來,還有一件挺玄的事兒。
到目前為止,有不少我寫進小說裡的事件,都曾經在小說寫完後,出現在我的真實人生中。
寫『愛上麥當勞』時,我在故事尾端讓男主角打籃球時傷了右腳膝蓋,以致於結束了運動員的生命。沒想到小說出版後不久,某一天我在台大打球,竟然以一種跟小說中所敘述幾乎一模一樣的方式,同樣摔傷了右膝,從那以後打球只能很保守的打打健康球,投投外線,再也難以衝鋒陷陣、熱血沸騰了。
寫『剪愛』時,有一段劇情是跟一個十年不見的國中女孩偶遇。很巧的,同樣是書出了沒多久,就在台北偶然遇見了一個國中女同學,那相遇的情境,宛如小說中的畫面重現。
寫『男孩別哭』時,故事中的男主角遭遇某些倒楣事,流落在台北街頭身無分文。後來,我居然就親身經歷了故事中男主角的際遇,背包掉了,錢包、手機跟鑰匙全不見,又找不到房東,真的是只一個慘字能形容。
以上三件事有共通點,那都是用第一人稱、截取某一部份的自己,所寫出來的小說。
真的是挺玄的。
好吧,我決定下一本小說,我要寫我中了大樂透,哼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