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下午,休息時間一到,我立刻騎了車直奔樂器行。
「哎呀!是你!你叫……小傑吧?」樂器行老闆娘還記得我,一見面就直盯著我的後腦看:「怎麼樣?沒什麼大礙吧?」
「我沒事,老闆娘,妳還記不記得昨天我昏倒的時候,那個正在彈鋼琴的女孩子?」
老闆娘一愣:「怎麼了?你認識她嗎?」
我搖搖頭:「不,但我希望能再見到她,請問,她常來嗎?」
「這個嘛……」老闆娘略想一想,搖了搖頭:「如果是熟客的話,我應該會記得,但我對她沒印象。」
「那……」我不禁大失所望:「也就是說,我可能再也見不到她了?」
「我也不知道。」老闆娘聳聳肩,招呼其他客人去了。
我呆立片刻,上了二樓。落地窗邊,鋼琴仍安安靜靜的放在那裡,但卻沒了女孩的身影。
撫著琴身出了好一會兒神,才嘆口氣下了樓。走出樂器店大門,我選定了名單裡一家中等規模的出版社後,又看了二樓窗口一眼,才騎車離去。
接下來的一個禮拜,我送了三次外賣到樂器行,另外不送的四天則利用休息時間去拜訪,每次總要呆在鋼琴前面發上好一會兒呆,不過,女孩卻再也沒有出現了。
我也每天都去拜訪一家出版社,如同阿竹所說,規模較小的出版社,編輯比較沒那麼大架子,也都會高興的收下我的稿子,然後遞上一張名片給我,說是等看過稿子後,再跟我聯絡。
七天過去了,雖然沒能再遇到夢中的女孩,但至少送出了七份稿子,拿回來七張名片,也算是差可告慰吧。
這一天工作結束後,德叔買了一箱啤酒,關上大門,宣佈:「明天公休一天,今天晚上,大家盡情的來喝酒吧!」
阿竹立刻眼睛一亮,感激的道:「老闆,你是因為可憐我薪水減半,所以特地買這箱酒回來慰勞我的嗎?」
德叔哈哈一笑:「沒錯!我記得,每個月的七號和二十一號,你都一定要大醉一場,不是嗎?」
阿竹一愣,恍然道:「對喔,今天二十一號了。」他一邊說,一邊已經開了一罐啤酒開始喝。
阿娟瞪著德叔:「老爸,你不知道阿竹已經快變酒鬼了嗎?買這麼多酒,是想害他酒精中毒啊?」
「別這麼說,」德叔也開了一罐:「今天一來是為了阿竹,二來是要慶祝最近店裡生意越來越好,三來也是要恭禧小傑向作家之路又邁進了一大步。」
「你真是沒救了!我看,店裡賺再多錢都不夠你們喝酒!」阿娟雖如此說,但也開了一罐啤酒,湊在嘴邊喝起來。
我緊接著也開了一瓶,向阿竹和阿娟道:「你們兩個啊,今天如果又喝醉,千萬別再昏倒在我大腿上了。」
於是我們四個人就在店裡大喝特喝起來,德叔屬於酒後變長舌公型,才半罐啤酒下肚就開始絮絮叨叨,說著他從前混黑社會的時候如何如何英勇、砍了哪幫哪派的大哥等等之類的當年勇話題。
阿娟則喝的不多,大概她也知道自己酒量不行,我注意到,她的視線幾乎一直停留在阿竹身上。
說到阿竹呢,那種喝法真教人看了為他捏一把冷汗,開了一罐又一罐,沒多久他面前的空啤酒罐就已堆積如山,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還是他喝酒時的神情。阿竹幾乎不說話,只是默默的喝,眉宇之間,有著平常看不到的,一種想要竭力克制但又掩藏不住的悲傷。如果說我這輩子還有看過任何一個比他傷心的人,大概就只有在樂器行遇到的那個天使了吧?
至於我自己,總共喝了幾罐已經想不起來了,只記得我是唯一喝到醉倒的,而且事後聽德叔說,我是昏倒在阿娟大腿上。
第二天公休日,我睡到中午,拍拍因宿醉而顯得沉重的頭,打開了電腦,沒想到一口氣就收到了三封出版社寄來的Email,大喜過望之下,連忙一一打開來看,只見三封的內容都非常簡短:
◎第一封◎
小傑:
你的稿子我看完了,我想,你的寫作功力還有待加強,下次再加油吧。
◎第二封◎
臭小子:
你把自己講的那麼行,結果寫那是什麼爛東西?真是浪費我的時間!
◎第三封◎
小傑先生敬啟:
敝人非常喜歡閣下拿來的稿子,已經將之列為枕邊讀物。它治好了我的失眠症,讓我每次都能一看必睡,真的很感謝您,不過還是不能幫您出版,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