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
夢中的女孩一反常態,彈完琴後,看也不看我一眼,卻轉身越走越遠。而我也沒有追趕的勇氣,原來,在現實生活中的低落情緒,也會投射到夢裡來。
——
一直在床上躺到隔天中午,我才下了床,來到店裡。客人還是跟往常一樣多,我默默的工作,出乎意料之外的,阿娟對我的態度並沒有太大的改變。
「喂!小傑!『連火星人都愛吃滷排骨飯』是三桌點的,不是六桌,你在搞什麼?」
「噢……」
「快去幫客人倒水,你沒看見很多客人的水杯都空了嗎?」
「好……」
「去樂器行送外賣!快!不准在路上摸魚!」
「嗯……」
騎上車送外賣,我又來到樂器行,老闆娘付了錢,見我望著二樓發呆,便道:「今天那個女孩還是沒有來。」
話雖如此,我還是上了二樓,撫了一會兒鋼琴,才下樓騎車回店裡工作。
下午休息時間,阿竹照例把摩托車鑰匙丟過來,我接住鑰匙,不由得猶豫,遲遲沒有動身。
「怎麼了?」德叔顯然什麼都不知道:「小傑你今天不去找出版社嗎?」
考慮了一下,我聽到自己嘆了口氣,緩緩道:「今天不去了,我想換個方式試試。」
「換什麼方式?」德叔奇道:「不主動去找,難道……要在我們店門口貼一張佈告,上面寫『內有天才作家,誠邀出版社編輯入內詳談』嗎?哈哈哈!」德叔說著說著就自己在那邊哈哈大笑起來,全然沒發現到現場氣氛有多冷。
「這個方法恐怕行不通,沒關係,我再想想吧。」現在的我,實在沒心情和他說笑。
阿竹仔細盯著我看了一會兒,突然道:「其實老闆這個辦法也不是全無可取之處,只不過,貼佈告的地方要改一改,不要貼在店門口。」
「那要貼在哪裡?」德叔問。
阿竹指了指櫃檯裡放著的一部電腦,道:「網路佈告欄。」
網路?
「唉……講到那個什麼網路,我就啥都不懂啦,算了算了,你們年輕人聊吧。」德叔說完,上樓休息去了。
「小傑,你懂嗎?」阿竹笑著看我。
「你的意思是……貼在BBS的佈告欄上面?」
「沒錯!」阿竹點點頭:「不只BBS,任何一個提供小說發表的空間,你都可以去貼,而且,是把你的小說,完完整整的發表上去,讓每一個上網的人,都能夠讀到你的小說!」
「可是……」我不禁猶豫:「這樣一來大家都在網路上看過了,誰還會去買書?」
「那可不一定,」阿竹解釋著:「網路是一個很好的打知名度的地方,去書店看看就知道,現在市面上有不少暢銷書,都是曾經在網路上發表過的。」
「嗯……」
「而且……」阿竹意味深長的看著我:「小傑,你知道我為什麼會建議你這麼做嗎?」
我搖搖頭,阿竹又道:「一般來說,一部小說,若有十個人看過,而有八個人都說好的話,這幾乎就會是一本暢銷的小說。就算只有三分之一的人說好,那對出版社來說,也已經是值得出版的書了。」
我恍然大悟:「你的意思是,如果能在網路上得到熱烈迴響的話,也許也能被出版社注意到囉?」
「沒錯,」阿竹點點頭。
聽起來,好像也是個可行的辦法。如果編輯不欣賞我的作品,那麼我就直接讓廣大的讀者群來評判吧!
「好!」我用力一點頭:「我現在,馬上就去發表!」
正要上樓,一直默不作聲的阿娟突然道:「你確定你真的要這樣做?」
「沒錯!」
「那,如果連在網路上也得不到認同的話呢?」
和她對看了一會兒,我吸口氣,緩緩道:「如果真的這樣,那我就會照妳所希望的,回鄉下去!」
丟下這句,我不再理會她,便上了樓,關上房門,依稀還可聽到阿娟和阿竹的對話。
「阿竹,你教他這樣做,是什麼用意?」
「嗯……我只是想,他遲早要面對這個問題……」
後面的對話我沒再仔細去聽,打開電腦,搜尋到幾個耳熟能詳的網站和BBS站,我毫不猶豫的將我最得意的作品發表了上去。